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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2016年招聘10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2016-10-25 11:2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微信公众号 备考QQ群 华图在线APP

      六、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工作技能等,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2017年1月上中旬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面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相加后得到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岗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1、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应聘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以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需要递补岗位数1:2的比例依次递补,超过比例人员不再递补。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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