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5-01-08 10:0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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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广州荔湾区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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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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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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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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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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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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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写作及文件处理
岗位职责:负责区更新改造办主要的写作任务,及时整理我办及项目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归纳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办理日常来文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聘资格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35岁以下,有良好的写作能力。
二、岗位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咨询电话为020-81810073、020-81815807。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九楼综合科。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1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采取笔试形式。
(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9楼或15楼)。
五、其他
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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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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