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32名公告
2019-06-18 19:2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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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9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3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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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汕头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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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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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7月2日至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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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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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华图咨询电话:0754-8879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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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教育局局系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数共计32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2019年毕业生”指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 所有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以及2019年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以及2019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或教科研人员职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以2019年7月2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2019年毕业生如未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8.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9.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试、说课/试教、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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