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深圳市宝安区编制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2)
2018-12-25 15: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6.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视同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岗位的须提供市军转办盖章的《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呈批表》。咨询电话:0755-88123495。
7.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书写格式见附件2,仅供参考,但自行书写的格式也须包含岗位要求的各项内容)。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见附件1)。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为准。
岗位有要求“目前仍从事该岗位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截止至2018年11月5日仍从事该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8.年龄超过40周岁,需根据其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担任临聘教师年限予以年龄抵减的,须提供我市公办中小学工作年限证明(书写格式见附件3,仅供参考,但自行书写的格式也须包含岗位要求的各项内容),以及该年限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除工作年限证明为现场必须提供的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材料之一即可,有疑问的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证明)。
9.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如岗位要求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的,必须提供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证书。
10.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
11.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1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3.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军队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14.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属2018、2019年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毕业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15.岗位要求其他资格的须提供其他各类资格证书。
16.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考生在准备资格初审材料期间,如有疑问,可联系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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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书
2.工作经历证明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5日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链接:http://www.baoan.gov.cn/jyj/ywgz/tzgg/201812/t20181225_149466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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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深圳宝安区教师招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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