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雷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59名公告
2018-09-05 15:5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雷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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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8年湛江雷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59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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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湛江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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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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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9月17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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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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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华图咨询电话:0759-33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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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雷州市中学、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和雷州市乡镇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共59名,其中雷州市第一中学30名、市特殊教育学校9名、雷州市第八中学2名、雷州市东里镇初级中学5名、雷州市覃斗中学3名、雷州市松竹镇中心幼儿园3名、雷州市雷高镇中心幼儿园3名和雷州市南兴镇中心幼儿园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雷州市2018年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雷州市第一中学教职员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特殊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3.雷州市第八中学、雷州市东里镇初级中学和雷州市覃斗中学地理科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地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4.雷州市松竹镇中心幼儿园、雷州市雷高镇中心幼儿园和雷州市南兴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幼师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3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历年平均学分绩点2.7以上(报考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学分绩点不作要求)。
7.具备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只要求具有中小教师资格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 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规定的服务期未满)。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 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雷州市在编在职教师。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雷州市教育局一楼党群服务大厅(雷州市群众大道10号)。
(三)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除报考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外)。
(四)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2. 考生填写报名表,表格可在雷州市教育局、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雷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下载,表格均需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考生必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另备一张相片用圆珠笔在相片背面写上名字和报考的岗位贴在表格相片旁边。
3. 考生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2份。
(2)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书(或在学信网中打印有效期为半年以上的国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历年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如属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除报名表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的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考生。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我省招募的2015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可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等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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