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公告(2)
2018-07-25 16:1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2018年8月8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2018年8月8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4、2015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
(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
(2)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2015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市残联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市残联应当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市残联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1、Y=2X(1≤X≤3);2、Y=1.5 X+1(3
2、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提问和说课的方式对专业技能进行测评,面试时间20分钟。
5、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五、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trs.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市残联网站(http://www.stcl.org.cn)公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期间,7月25日至8月5日期间的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接受咨询;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市残联组织实施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88611886
市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88657557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附件:1.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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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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