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引进优秀教师26名公告(2)
2018-07-04 13:4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丰顺县教育局
4.考试
分初试和复试。初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在网上公告并短信或电话通知。复试采取交谈、提问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复试时需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应聘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报名材料原件)。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初试成绩、复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
5.体检
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
6.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应聘者个人档案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
7.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被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引进的所有优秀人才享受县内正式事业编制教师同等待遇及丰顺县引进优秀人才的相关政策(详见附件4丰发〔2018〕1号文)。
六、其他事项
1.此次引才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2.市外来丰顺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发放交通、食宿补助(市外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凭交通票据领取);〔不含飞机票、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3.应聘者报名邮箱fsjyrsg@163.com、
咨询电话0753-6625761 /0753-6618639 。
附件1:2018年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中小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招聘岗位表
附件4:丰发〔2018〕1号中共丰顺县委 丰顺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丰顺县教育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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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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