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的通知
2018-03-16 17:3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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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8〕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第一阶段认定网上申报申请人于3月27日至4月3日,第二阶段网上申报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 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受理认定
我局认定机构第一阶段将于4月4日至4月20日,第二阶段将于6月29日至7月13日,分别对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请相关人员于上述时间内(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我局二楼人事股室提交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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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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