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763名教师公告(2)
2018-01-08 16: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后出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教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1年以上企业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2)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具有1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4.报考校医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5.报考学校财务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6.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即南海一点通网站(千年古郡·幸福南海)的“组织机构”内“区教育局”,以及南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时-26日下午12:00时前,考生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人事招聘”专栏(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的“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指镇街道教育局和区直学校,下同)提交报考纸质材料(附件3、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公布初试名单、公布初试方案
招聘单位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照考生递交的纸质资料,在2018年1月28日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初试方案。初试人员名单及初试方案于2018年1月29日前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
(4)初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于2018年1月30日-2月4日期间完成。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推荐参加复试。
招聘单位根据各学科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推荐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复试。
(5)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2018年2月6日前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复试人员名单。
(6)复试
复试时间初定2018年3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基础学科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中职学校专业课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学校教师素养、学科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学生德育、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传染病学、诊断学、青少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知识、现场急救知识、儿童少年卫生学等;学校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通识和事业单位会计业务专业知识等。
(7)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合格线为60分。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并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的初试成绩高低来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由招聘单位对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8)体检
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9)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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