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徽省面试公告(4)
2017-12-08 15: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二)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 号),考生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依据,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具体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三)教师资格认定。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认定条件及流程、所需材料等,以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六、其他说明
(一)违规处理。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
(二)政策了解。了解面试有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三)咨询电话。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551-62831877。
附件:
1.安徽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2.学籍证明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7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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