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50名(2)
2017-04-18 15:5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者报名后,报考岗位需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的方视为报名成功,审核不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重新报名,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各应聘者应合理规划报名时间,仔细对照《岗位表》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自己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填报,如经审核不通过又因报名时间结束而无法重新报名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经用人单位确认报名的应聘者,须于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下午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且不得对报名资料再作修改。
4.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于2017年5月8日-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0750-2257303)申报加分,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1、大学生村官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开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下午3:00—4:30。
3、笔试地点: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谭宏帙纪念小学(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人和东路五号)。
4、笔试内容: 本次招考岗位均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且X≥1))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应聘者若已申请教师资格证,并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证书的 ,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
(4)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为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应聘者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当地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开平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还需提供《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及合同。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者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开平市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
3、组织实施。面试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开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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