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3名(4)
2017-04-05 11:5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1、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2、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未办理完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选聘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相关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对在选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选聘公告规定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选聘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6、选聘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解释。
7、咨询电话:0755-29990163,29990189(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
2017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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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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