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公告(2)
2019-12-09 16:2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文件包标题统一为“姓名 公务员选调”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到si@chancheng.gov.cn,逾期将不接受。(电子邮件发送后,请电话通知叶小姐、谭小姐查收)
邮寄报名:通过特快专递将所需材料邮寄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508室之二禅城区社保局办公室,报名时间以交付地邮戳为准,邮编:528000。(邮寄后,请电话通知叶小姐、谭小姐查收)
(二)资格审查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余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各轮考试的通知。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面试人选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再次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尽量提供)。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
(五)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由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个人承担。
(六)考察
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七)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在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五)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原文标题: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hancheng.gov.cn/chancheng/cc308/201912/08314e6bfefb436188f8b2c50c2666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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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