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选聘1名高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2)
2018-12-19 20:4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三、面试
(一)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2.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4楼小会议室。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在笔试结束后15日内由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相应岗位有空缺并经单位同意,可聘用在符合岗位条件的上级岗位。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考查询网站
请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www.sztb.gov.cn)网站查询招考信息。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选聘高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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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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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