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茂名公安局招聘9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2018-10-09 14:0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市公安局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技能测试(计算机操作)、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计算机操作(100分):占总分的30%。考试内容:文字录入。考试标准:分数由打字速度与准确率综合评分,考试时长10分钟,由系统自行评分。
(二)笔试(100分):占总分的30%。考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三)面试(100分):占总分的40%。考试内容:公安工作基本常识。考试时长为每人10分钟。
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在考试环节中,依照计算机操作测试和笔试综合得分高低排名,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任一考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采取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先计算机操作,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择优聘用。
依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体检:由茂名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茂名市公安局须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或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4)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5)个人征信证明。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合格者,标准工资按照对应辅警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黎警官咨询电话:0668-2912435/2912850
附件:
茂名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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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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