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9名人员公告(3)
2018-08-09 17:2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2、资格审核和面试
面试对象需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区检察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招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民检察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大亚湾区检察院组织政审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我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区人民检察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区检察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八、有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区纪检监察局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咨询电话:0752-5568265 0752-55683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0752-5562923
举报电话:0752-5562858
本公告由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条件一览表.xls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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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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