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编20名法官助理公告(2)
2018-05-28 17:3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审判业务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总成绩;
(3)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待遇标准按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发放绩效奖励。
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住宿自理。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3005322 83005325
联系人:隋主任 程小姐
报名指定邮箱:hzfyzgb@126.com
附件:
2.《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考生个人信息简介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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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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