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茂名市公安局招聘50名特警辅助人员公告(2)
2018-05-10 10:1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市公安局
(二)笔试(100分),采用闭卷形式,占总分的40%。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100分),占总分的60%。考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形式。应聘者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男性应聘人员按照不多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女性应聘人员按照不多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拟聘用人员采取层级考试的方法,首先体能测评,合格后才能进入笔试及面试环节,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先笔试、后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择优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任一考试环节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由茂名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茂名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特警招录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茂名市公安局须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或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4)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5)个人征信证明。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合格的,每月标准工资2500元,社保、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交、缴存。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0668-2912435
茂名市公安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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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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