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选调284名优秀毕业生公告汇总(北京和上海两个考区)(2)
2017-12-19 16:0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第三步: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成功后的次日至12月25日16:00,报考人员按现场报名指引,登陆广东省选调生考录系统(网址:http: //ggfw.gdhrss.gov.cn/yxks)进行网上注册。
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并网上提交以报名确认。
填报信息须准确齐全,逾期不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第四步: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选调单位审核通过前,或因专业不符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在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职位。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报名是否经选调单位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
第五步:打印准考证。
经选调单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4-6日(8:00-20:00)通过考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
笔试1科:综合行政能力测试
时间:2018年1月7日
地点:北京市区、上海市区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名单
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和相应职位入围面试比例确定。
由选调单位对面试对象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
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分数,向考生本人反馈。
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按笔试成绩予以确认。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考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同时签订省内5年的服务年限协议。
培训和基层锻炼
选调生录用后,组织岗前培训1个月。在选调机关工作1年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没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4年内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选调到各地级以上市工作的选调生,可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调剂录用。本次选调有部分市设置了调剂职位,对已参加面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参与本人报考职位所在市的调剂录用。调剂录用人员一并纳入选调生管理范围。
3、本次选调对报考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0-87185180,020-8313393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20-376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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