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选调1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9-29 10:0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三) 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准予符合资格人员进入面试考核。
(四) 面试考核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考核工作。面试考核包括业务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凭身份证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未能按时到考场报到或面试考核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考核。
1、业务技能测试
主要考核选调人员的岗位业务技能水平,要求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应业务进行实际操作处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答辩加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选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
3、成绩计算
业务技能测试、答辩和面谈的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平均分。 面试考核成绩=业务技能测试成绩×40%+答辩成绩×30%+面谈成绩×30%,60分以上为合格。
(五) 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党委根据面试成绩、选调对象个人情况等进行综合酝酿研究,并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若无适合人选可取消该职位选调。
(六) 体检和考察
考察对象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
(七) 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将拟调人员名单在省教育厅、学校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 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拟调人员,呈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 其他事项
(一) 相关待遇按所聘岗位及专业职称,根据国家及学校绩效工资办法执行。
(二)凡选调条件涉及年限计算的,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 31日(例如,年龄 45 岁以下,指1971 年 9 月 1日之后出生)。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中所有“以上”或“以下”的表述均含本级。
(四) 参加选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
(五)本选调公告由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选调工作由学校纪委负责监督。
五、 联系方式
有关选调信息及表格资料可登陆省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dedu.gov.cn/)、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gdcas.com/)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34041297
附件: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9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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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