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32名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2)
2017-09-15 16:5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资格初审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才能按照另行公布的时间、方式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考生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资格复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薪金由基础薪金、节日补贴和年终奖金构成。基础薪金不低于4600元/月/人;节日补贴按七大节日每人每节700元的标准发放;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发放1个月基础薪金的年终奖金。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四、注意事项
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原则上不会另行电话通知,但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2786085;0758-2786033。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5日
附件: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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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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