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7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公告
2017-06-13 10:01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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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分数要求。根据《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该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考试总成绩未达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安排。体检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上午。
三、体检报到。入围体检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到东莞市委党校报告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报到,抽签确定体检医院、组别和序号。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由于体检人数较多,我们对考生进行了预分组安排。请各入围体检考生体检当天务必按预分组进行报到。
四、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考生无需缴交体检费用。考生体检全程由引导员带领,抽签确定好体检医院、组别和序号后,由引导员带至指定地点,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体检完毕后自由解散,不再返回市委党校。为方便工作,请各位考生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必要物品外,一律不准携带其他无关物品(尤其不要带手提包、行李箱等大件物品,工作人员无法保管)。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等物品(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抽签后写上组别及顺序号)交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当场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考生,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上述项目在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为方便体检和复检安排,请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在体检当天不要离开东莞。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