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2)
2017-03-09 13:2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依据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核内容:用普通话进行5分钟的自我介绍;根据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和相关常识进行提问。
(三)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以及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折算在总成绩,只作为录取的参考成绩。体能测试科目:1500米、单杆、跳远,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体检,凡参加应聘者先参加统一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各类考核,体检由红海湾消防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凡是被聘用的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一个月)。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合格者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订1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六、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按《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实行)》标准执行,工资待遇2400元/月(含应缴社会保险),列入区财政预算。另设500元/月的绩效奖金,对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的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担任班长及驾驶员人员另有相应岗位补贴。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享受消防官兵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参谋,13828923850
邮箱:992688849@qq.com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田墘车站对面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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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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