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7-02-04 09:15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上述邮寄材料招录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信访接待室。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三)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017年2月2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集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税务总局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3417207。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附件1-4下载
1.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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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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