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报考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微商城|砖题库职位库直播|华图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广州 在线咨询
    深圳 在线咨询
    佛山 在线咨询
    珠海 在线咨询
    中山 在线咨询
    清远 在线咨询
    韶关 在线咨询
    东莞 在线咨询
    惠州 在线咨询
    汕头 在线咨询
    汕尾 在线咨询
    潮州 在线咨询
    揭阳 在线咨询
    梅州 在线咨询
    河源 在线咨询
    湛江 在线咨询
    肇庆 在线咨询
    江门 在线咨询
    阳江 在线咨询
    茂名 在线咨询
    云浮 在线咨询
    广东华图 在线咨询
  •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代理与使者、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2016-03-29 15:01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微信公众号 备考QQ群 华图在线APP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代理与使者、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行测栏目由提供,更多关于公务员行测辅导,广东省考行测,广东行测技巧,广东公务员行测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公务员考试频道/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代理与使者、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最新招考信息 最新开课课程 最新备考信息 最新辅导资料 考试交流群

     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gd.huatu.com/)整理:“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代理与使者、法定代表人的区别”供考生参考。更多关于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2016广东公务员考试,2016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信息,可以关注“广东华图微信:gdhtgwy”或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广东华图/广东人事考试网! 我们特地为各位提供了丰富多彩的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和图书教材哦。

      1.代理人与使者的区别。
      例1:甲授予律师乙以代理权,向古董商丙购买一件价格500万元以内且升值潜力巨大的文物。接受委托后,乙在丙的商店里选了三天三夜,最终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丙向甲出售某清代瓷瓶,价款435万元。”此例中,乙为甲的代理人,其特点在子:①乙独立为意思表示。到底购买瓷瓶,还是书画,由乙决定:若决定购买瓷瓶,以多少钱购买,也由乙决定(当然不能超过500万元)。②代理人须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代理人。
      例2:大款甲吩咐7岁的儿子乙道:“宝贝,去跟楼上的丙叔叔说,爸爸出435万元买他们家放在保险柜里的那个清代瓷瓶。”丙闻知后,取出瓷瓶交给乙说道:“宝宝,给你爸爸抱回去,让他待会儿就给叔叔开张435万元的支票。”此例中,乙为甲的使者。其特点在于:①买卖合同的内容是由甲决定的,乙仅代为传达,乙无权独立决定意思表示的内容。②乙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具有正确传达甲的意思的能力,就可作为使者。
      代理与使者(传达)的区别
    比较项 代理 使者
    是否独立为意思表示 代理人独立为意思表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决定意思表示的内容(类似于会下围棋的电脑) 使者不能独立为意思表示,使者仅能传达他人已经确定了内容的意思表示(类似于录音机)
    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结构 代理行为形成三方结构 使者传达的意思表示形成双方结构,使者并未进入该法律关系中
    行为人是否需要具有行为能力 代理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为代理人) 使者不需要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也可以作为使者
    本人是否需要具有行为能力 在法定代理,无须本人具有行为能力;在委托代理,本人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否则不能有效授权 本人需要具有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错误的认定 在代理中,意思表示是否发生错误,应就代理人是否发生错误予以认定 通过使者传达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发生错误,应就本人是否发生错误予以认定
    适用范围不同 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代理无效 不得代理的行为,仍可通过使者传达意思表示(如离婚、代书遗嘱)
      2.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例3:甲为乙公司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甲未经董事会表决同意,不得对外签订标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甲参加广交会期间,未经董事会表决同意,擅自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标的额高达3000万元。此例中,甲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而是越权的代表行为。其主要特点在于:①甲是乙的法定代表人,甲执行职务的行为就是乙的行为(在此过程中,甲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其人格被乙吸收),合同当事人为乙、丙,形成的法律关系为双方结构,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必须形成三方结构)。②乙、丙间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有效, 但若丙于订立合同时知道甲超越代表权,则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或者无效(《合同法》 第50条)。
      例4:甲为乙公司的司机,只给董事长开车,不染指公司业务。春节回老家过年期间,甲擅自以乙公司名义向朋友丙订购春茶100斤。此例中,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主要特点在于:①甲不是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以公司名义订立合同须经公司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其以公司名义订立合同不需要授权行为),否则为无权代理。②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形成一个代理的三方结构,因甲欠缺代理权,属于无权代理,故乙、丙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法》第48 条),经乙公司追认则转化为有效合同,乙公司董事长的追认即视为乙公司的追认。
      代理与代表的区别
    比较项 代理 代表
    是否独立为意思表示 代理人独立为意思表示,在代理中,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人格,分别享有相应的法律地位 代表人实施职务行为时无独立人格,代表人的人格被吸收,代表人的法律行为被视为法人的法律行为,无独立性
    所形成法律关系的结构 代理行为形成三方结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间的代理权关系;代理人与相对人的代理行为关系;相对人与被代理人间的法律效果归属关系) 代表行为形成双方结构(被代表的单位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越权行为的效力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法》第48条) 越权的代表行为所订立的合同原则有效(《合同法》第50条)
    是否需要授权行为 代理行为需要授权行为,否则为无权代理 代表行为无须授权,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就是对外代表法人
      典型考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
      A.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
      B.甲请己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
      C.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
      D.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
      [答案解析]①A选项。乙基于委托代理权,为了甲的计算,以自己名义购买的那一套炊具构成间接代理。故A选项当选。②B选项。乙的行为构成直接代理或者显名的间接代理。故B选项当选。③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可见,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的合法民事权益,享有相应的代理权,C选项中,甲律师不仅是辩护人,还是指定代理人。故C选项正确。④D选项甲的行为构成居间,甲只是为歌星与乙订立表演合同提供居间服务甲并未实施法律行为,不属于代理。故D选项不当选。
    相关阅读推荐:
    》》》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9人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春季人才招聘教师20名
    》》》2016年3月广州南沙区龙穴街招聘21名工作人员
    》》》2016年广州市白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93人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招考信息】【考试公告】【职位表】【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面试名单】【录用公示】【考试快讯

      以上是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代理与使者、法定代表人的区别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行测辅导,广东省考行测,广东行测技巧,广东公务员考试快讯信息敬请加入广东公务员考试群广东公务员考试群,及关注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广东公务员考试频道

    关键词阅读: 广东省考行测 广东行测技巧 公务员行测辅导

    (编辑:广东华图)

    热门推荐
    辅导课程
    联系方式
    • 广东省公务员行测+申论历年2本
    •  广东省公务员6本+考前必做5100题6本学霸套装
    • 2021版广东公务员招聘考试教材+试卷 6本
    • 广东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教材

    线上微信客服

    扫一扫:在线沟通
    报考过程有疑惑?
    专业客服来答疑

    广东华图公众号

    扫一扫:马上关注
    最新招考资讯
    尽在gdhtgwy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广东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广东公务员考试面试辅导课程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华图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广东华图

    考试工具更多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考试信息
    试题资料
    辅导课程
    华图题库
    广东华图官方微信 广东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gdhtgwy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招考信息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