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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天河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二、招聘职位与人数

  招聘职位:合同制人民调解员

  招聘人数:1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法学(本科B030101,研究生A0301)、社会工作专业(B03030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35周岁(含)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1日;

  3、热爱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时至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在人才招聘之企业及其他招聘栏查看公告),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三)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并报名确认成功后,请考生于2014年6月25日17: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4年6月29日(星期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政治理论和行政管理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和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bz.thnet.gov.cn/renshe/)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 出现的面试人选 空缺,可按 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bz.thnet.gov.cn/renshe/)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按相关程序对其政治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bz.thnet.gov.cn/renshe/)上公示5个工作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八、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天河区规定的编外人员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代码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734048、38734467。

  天河区司法局

  2014年6月12日

  附件:

  1、天河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专业目录.xls

  2、天河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资格复审资料目录.xls

(责任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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