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公安厅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时间
2012-09-11 14:36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uangdong.htexam.com/ 作者:广东华图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导读】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经过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程序,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体检结果,我厅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经过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程序,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体检结果,我厅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审考察时间:政审考察工作将于9月上旬开始进行,请入围政审考察的考生于9月17日前根据《政审考察注意事项》(附件1)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政审材料。
二、注意事项:请各考生根据《政审考察有关表格填写说明》(附件2)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本次政审考察工作将分批次进行,请考生保持全天通讯工具畅通,耐心等待我厅工作人员的通知,并再次核实本人档案所在部门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参加报考资格复审时所确认内容,如有更改,请于9月14日前发电子邮件到gdsgatzj@163.com),因无法联系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不明等原因,无法按期进行档案政审考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入围政审考察的考生须尽快对本人高中以后(不包括高中)所有学历、学位进行认证,并向我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办理上述《认证报告》和《鉴定证明》的相关代理机构、认证申请手续及联系方式,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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